各培養單位、各位同學:
為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我校現開始啟動2016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意昂4項目的申報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及申請要求
1.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
申請時為全日製在讀博士意昂4,名額99人,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2.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
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意昂4或一年級博士生。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意昂4水平。名額不限🧾,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36-48個月💞。
二🚴、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它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夥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資助項目⛳️、標準等在錄取時確定🏙。
四、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申請時應為全日製在讀學生(含全日製專業學位生),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意昂4項目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0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外語水平需符合國外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或達到留學基金委的語言要求(附件6)。
6. 申請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合作協議派出者,還需滿足協議要求的其他條件🧍;
7. 選派範圍不包括:已獲博士學位人員🐘;已獲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本科、碩士期間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違約人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尚未進入博士階段學習的碩博連讀生不得申請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
五、選拔辦法
項目實施堅持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學科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的原則。選拔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導師♕、院系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
申請途徑主要依托學校創新團隊、創新基地和平臺、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重大項目以及導師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的合作渠道。同時鼓勵學生利用教育部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的與國外大學合作項目(參見http://www.csc.edu.cn/require/);學生也可與我校有協議關系的國外大學🧑🤝🧑、科研院所聯系申請♿️;此外,學生也可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單位🌚。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被國外留學單位錄取後,我校將綜合考慮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留學目的國、留學單位在所選學科專業的研究水平、國外導師情況、擬留學專業情況🤣、外語水平、出國留學必要性和學習計劃的可行性、以及培養單位對申請人的推薦意見等因素進行選拔。
另外,為鼓勵項目實施,學校積極創造條件,發布優惠政策🤙🏿,例如報銷外語考試費用等,詳見《意昂4官网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意昂4項目實施辦法》。
各培養單位應根據學科發展及師資隊伍建設需要,認真做好2016年國家公派項目的的推選工作。
六💝、受理方式和時間:
1💁🏼♂️、2016年3月4日前,各培養單位進行選拔推薦工作🛋,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推薦工作🧛♀️🔠,確定候選人、協助留學候選人聯系落實留學單位和指導教師🏊🏻♀️;
2👷🏼、2016年3月9日前🚖,各單位將擬同意推薦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以及《擬推薦候選人信息匯總表》(附件7,加蓋院系公章)一並提交意昂4平台培養處(閔行辦公樓301/303)。
3👢、2016年3月16日前,意昂4平台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學校正式候選人並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意昂4平台匯總所有申報材料並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
4、2016年3月20日至30日,學校組織最終確定的被推薦人完成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6年國家公派意昂4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附件1)的要求將材料補充完全🌱。意昂4平台審核網上報名信息、並將相關材料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
從即日起,我處長期接受相關咨詢。
七、派出及管理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和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或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派出手續。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到留學目的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報到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學成後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
八、聯系方式
請有意向到海外攻讀學位或者聯合培養的同學,及早著手準備,聯系國外導師和院校,獲取offer🌜、學習(聯合培養)計劃等重要材料🛌🏿。建議充分利用基金委的合作項目(http://www.csc.edu.cn/require/)。如有申請材料相關的問題可咨詢⛹🏼♀️:
聯系人🚴🏼♀️:楊榮華
聯系電話🌵🧏🏽♀️:54342971
咨詢郵箱:rhyang@0538cf.cn
附件🦪:2016公派通知_附件.rar
意昂4平台培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