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芬蘭共和國政府文化交流計劃》,雙方每年互換獎學金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該項目詳細申請信息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專業
不限。
2.選派類別及留學和資助期限
選派類別: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
留學/資助期限👨💻🕵🏿♂️:3-9個月。
3.選派規模
10人/年(全國)。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芬蘭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1500歐元/月),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二、申請條件
1. 申請人應符合《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中規定的申請條件👃🏽;
2. 申請人申請時年齡應不超過35歲(1981年12月15日以後出生)🟰;獲得芬蘭導師邀請信;
3. 語言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商😡,語言水平獲得院校及導師認可。(須在邀請信中註明)
三、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所有符合本項目申請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2.申請方式與申請時間
申請人經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後👩🦯💝,於2016年12月15日前向我校意昂4平台培養處提交我校申請材料🧚🏼♀️;於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
3. 申請材料
1)我校申請材料:
a.意昂4官网“國家公派意昂4項目”申請表(附件三)🩺:文件類型為PDF。
b.邀請信
c. 研修計劃
d. 外語水平證明
以上材料電子版於2016年12月15日前發送至gongpai@0538cf.cn, 郵件主題命名為“芬蘭互換-院系-姓名”。
2)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材料🎥:
請按照《關於準備2017/2018年度芬蘭互換獎學金項目申請材料的說明》(附件一)準備申請材料,並於2017年12月27日11點前將書面材料交至閔行校區行政樓303室。
四、審核、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於2017年2月確定獎學金提名人選名單🍄🟫。最終錄取結果以芬方通知為準。
五🦸🏽♀️、聯系方式
1. 國家留學基金委聯系人🤽🏼:楊燁/李昕冉
聯系電話:010-66093559/66093963
傳真:010-66093929 E-mail: xrl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2. 校內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54342971 E-mail: gongpai@0538cf.cn
六、申請及選派程序
步驟 | 時 間 | 程序 | 具 體 內 容 | 備註 |
1 | 2016年12月15日前 | 材料準備 校內申請 | 有意向申請人進行對外聯系,向學校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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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12月15日—12月20日 | 申報 | 申請人網上申報,並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 須獲得芬方邀請信 |
3 | 2017年2月 | 材料初審 | 國家留學基金委進行材料初審並將合格申請人材料提交至芬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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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6月 | 公布最終錄取結果 | 芬方將獎學金通知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人員開始辦理派出手續 | 最終錄取結果以芬方通知為準 |
5 | 2017年9月 | 派出 | 留學人員須按規定時間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
附件:
附件一:20172018年度芬蘭互換獎學金項目申請材料說明.docx
附件二👩👦:2017-2018年度芬蘭互換獎學金申請表.doc
意昂4平台培養處
2016年10月28日